重点培育专业自评报告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事务专业设立于2005年,本专业以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面向社会、适应发展,满足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检法司等国家机关需求的,掌握法律事务专业职业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服务一线的技能型法律人才为宗旨。招生范围以本省为主,辐射湖南、湖北、浙江、山东9省区,招收普通高职法律专科学生。经多年的专业建设,法律事务专业已成为我院相对完善、成熟的专业。
一、专业定位和建设规划
(一)专业定位与办学思路
1.专业定位。依据国家高职高专教育的要求和法学类高职高专学生本身的特点,本专业立足于司法行政系统,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及社区、企事业法律事务工作等就业岗位的需要为出发点,以实现学生充分就业并胜任基层法律事务工作为目标,以全面提高学生职业技能为本位,注重学生法律意识、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整体提升,培养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具有较高职业能力和发展能力的技能型法律人才(佐证1、2、3、4、5)。
2.办学思路。以行业需求为导向,围绕职业岗位能力要求组织专业教学。依托行业办学优势,注重与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基层法院、律师事务所的密切合作,共同开发课程体系、建设专业课教材、建立校外实习基地,以强化、巩固、提高学生的职业素质和技能。聘请一线的优秀职业工作者作为我系的兼职教师,讲授相关专业实务课程、指导校内实训。在校内,也建立了模拟法庭、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室等实训室。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举措,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开展“生产过程性”教学,确保本专业的“实务性”,使专业教学切实“以行业为依托,以工作任务为导向”,使本专业毕业生具备目标职业岗位的知识和技能(佐证1、2、3、4、5、6、7、8、9)。
(二)专业建设规划
法律事务专业建设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院学术和整体水平的根本,是一项牵动全局、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工作。只有这样才能使本专业毕业的学生具有较强竞争力(佐证1、2、3、4、5、6)。
1.建立了一支素质优良、专兼结合,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师资队伍。建立拥有专任教师40人,专业学科带头人5人,教授3人,副教授11人,研究生22人,博士3人,院内兼职教师13人,社会兼职教师15人的师资队伍。
2.大力改善与充分利用教学条件,确保教学工作高质、高效运行。本专业建立了以校内模拟法庭、人民调解室等综合实训场为主体、校外以司法所为主体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群。校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实训场所有模拟法庭、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室和速录技能实训室,配置的设备先进、功能齐全、仿真度高。能同时容纳200人,规模大,使用效率高,效果好。充分体现了行业参与的紧密合作效果。建立校外实训基地210个。
3.全面推进教学建设与改革。在专业设置方面,以原来的法律专业为基础,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设置法律事务专业,并在法律事务专业下增添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文秘三个方向。体现了专业结构能够按照市场需求变化适时进行调整。
教学模式方面,构建了以实训课、技能课为中心的“任务驱动”、“工作导向”教学模式,实施了“学习+实训+实践”的教学模式:学习强调掌握必需够用的理论;实训强调技能训练;实践强调综合素质的锻炼和提升。“专业学习与法律服务一体化”的模式正在拟建中。
4.科学设置课程体系。法律事务专业的课程设置及课程体系的构建,是高职法律人才培养的核心因素。本专业坚持以行业(用人单位)为主导,紧密联系行业(用人单位)岗位群的能力要素,与行业(用人单位)合作共同开发并合理设置课程,遵循工作过程导向原则,构建以职业岗位需求为核心,以实际应用的经验和策略等过程性知识为主、以适度够用的原理等陈述性知识为辅的内容体系。合理地设计在低层次能力的基础上,逐步累积和提高,最终达到较高的综合能力的培养过程。
5.加强教材建设。为适应高职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法律系与行业合作共同开发了一系列反映高职特色的教材,突出行动领域和能力形成过程的目标要求。主编并出版的《法的原理与应用》、《合同法原理与实务》等10余本具有较高水平、高职特色鲜明的教材,通过在院校广泛使用,效果良好。
6.不断推进教学方法、手段的改革。将教学内容改革与教学方法改革相结合,在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教学的基础上,采用任务教学法、角色模拟教学法等多种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法,不同类型的课程教学运用不同的教学方法组合。
7.注重产学研合作。在制定教学计划、确定人才培养目标、教材建设、教学模式创立、实践基础建设方面不断强化和加深与行业部门的合作,注重教改及实证性研究,注重产学研的结合。
8.教学效果得到有效提高。通过产学研合作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和利用教学条件、推进教学建设与改革、严格教学管理与教学质量控制,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高,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认可。
二、教学基本条件
(一)专业负责人
专业负责人盛永彬同志,现任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学教授。1992年4月-1995年7月,挂职中国农垦广州公司主任、法律顾问。
该同志在教学科研工作中注重与行业的紧密合作,经常深入到全省司法所一线开展调研与服务工作,获取了大量的案例材料,为开展教学科研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和财富。为全省上千名司法所长和数以千计的人民调解员讲授“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等专题内容,为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构建人民调解大格局,化解民间纠纷,建设和谐、幸福广东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其主持的《人民调解实务》精品课程2009年通过了司法部教职委的评审,2010年主编并出版了全国政法干警指定使用的《人民调解实务》教材。在行业系统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佐证1、2、3、4、5、6、7)。
(二)教学团队素质与水平
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对于保障人才培养质量非常重要。基于此,本专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注重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本系先后确定了5名专业带头人和8名青年骨干教师,分别占专任教师的12.5%、20%,通过专业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了本系的专业水平和学术水平的提高。特别是重点抓好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提高。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努力把青年骨干教师尽快培养成既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水平,又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双师型”的中坚力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佐证1、2、3、4、5)。
2.形成了合理的专任师资队伍结构。本专业现有专任教师40人,其职称结构为:教授3人,副教授11人,占35%;讲师26人,占65%,均为双师型教师;平均年龄为39岁,:研究生22人,占55%、博士3人,占7.5%。在一线从事与专业相关的社会兼职工作的教师21人,占专任教师的52.5%。本专业师资队伍在职称结构、年龄结构与学历结构等各方面都较为合理(佐证1、2、3、4)。
3.形成了专兼结合的优秀教学机制。为构建校企合作平台,完善与行业共建的运行机制,聘请行业专家15人作为社会兼职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7.5%。同时,院内有13人作为兼职教师,占专任教师的32.5%,两项合计28人,占专任教师的70%。形成了理论教学、实践技能教学及顶岗实习指导的合理教学团队及良好的运行机制(佐证1、2、3)。
4.为夯实专任教师的实践教学技能,学院大力倡导和鼓励教师从事社会兼职工作。法律系现有的40名专任教师中有21人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兼职律师工作,占专任教师的52.5%,实训指导教师的资格与经历大大地促进了学生职业技能的养成(佐证1、2、3、4)。
(三)实践教学条件
1.紧密与行业合作共建实训基地网络平台。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根据专业教学以及科研开发的实际需求,既要与行业(用人单位)职业岗位群发展相适应,又要与专业和专业群的实际需要相适应。我院生产性实训基地——模拟法庭等校内实训场和校外210个实习基地的建设,既满足了学生开展实训和社会实践的需要。也破解了困扰法律类高职院校和法律事务专业如何开展“工学结合”和如何创设人才培养模式的难题(佐证1、2、3)。
2.校内实训条件。校内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实训场所有模拟法庭、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室和速录技能实训室,实训场所配置的设备先进、功能齐全、仿真度高(佐证1、2、3、4、5 )。
3.校外实习基地概况。校外实训基地由司法所、社区乡镇、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中心四部分构成,其中法律服务中心分企业法律服务站、社区法律服务站和务工人员法律服务站三种类型。
已经与广东省司法厅基层处、广州司法局等行业部门下设的司法所、律师所、公证处等签定了合作合作协议,在210多个司法所开展了顶岗实习活动,不仅为学生建立了稳定的校外实践基地,而且保证了必修实践实训课程及综合实践训练项目的全部开出,满足了实践教学和顶岗实习的需要。(佐证1、2、3、4)。
(四)经费投入
资金的投入是开展高职教育的必备条件,也是高职教育得以长足发展的重要基础。为保障我系各项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并为本系的教学改革和长远发展计划提供足够的物质支持,几年来学院不断加大教学经费的投入,不仅投入充足的日常教学经费以保证正常教学,而且还投入多项专业建设专项经费以满足专业办学条件建设的需要。
1.教学经费能满足日常教学需要。日常教学经费涵盖购置教学仪器设备、收集教学资料、聘请行业专家讲学等方面。根据开设课程的教学需要,先后购置了电脑、激光打印机、档案装订机、音响设备等仪器设备,教学用计算机达到平均50名学生一台,所有教室均安装了多媒体教学设备。长期收集、分类装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常用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建立法规库和案例库;收集、整理常用法律服务文书范本,建立规范的格式文本库;同时定期购买各类法律理论书刊和实验实践资料,为全系教师的教学提供参考。此外还不定期地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基层法律工作者讲学,丰富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开拓学生的视野。2008-2010年累计投入教学经费1296万余元,充分满足了日常教学需要,确保了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佐证1、2、3、4)。
2.每年投入足够的专项经费,满足专业建设需要。近三年来平均每年投入教学研究专项经费53.49万元、师资队伍建设经费373.72万元、高等职业教育专项资金89.48万元、实训室建设(警体馆、亚伟速录室、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室)69万元、其它专项资金13.72万元(佐证1、2、3、4、5)。
(五)教材与图书
1.与行业合作开发教材建设。根据社会岗位技能需求,本系骨干教师针对高职教育的特点和本校的特殊要求,先后编写并出版了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的《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人民调解实务》、《社区矫正工作实务》等10本具有较高水平、高职特色鲜明的教材,通过在院校广泛使用,效果良好(佐证1、2、3)。
2.根据专业特点不断加强图书资料建设。为适应高职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法律系与行业合作共同开发了一系列反映高职特色的教材,突出行动领域和能力形成过程的目标要求。主, 编并出版了具有较高水平、高职特色鲜明的10多本教材。,
学院图书馆有本专业中文图书78604余册;本专业中文期刊600多种;对我们的日常教学和科研都有较好的辅助作用。学院在数字馆藏资源方面,加入了广东网络图书馆,还购买了中国学术期刊网的学术论文资源,建立了中国学术期刊网镜像和《中国法庭》、《律师视点》、《法学名师讲座》等特色资源数据库,能充分满足教学需要和本专业发展要求(佐证1、2)。
三、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
(一)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
1.根据高职教育目标,建构技能型法律课程体系。课程改革与教学改革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核心内容。为此成立了专业指导委员会,每年召开座谈会,对法律事务专业教学计划及课程设置进行系统分析与新的论证,坚持以行业(用人单位)为主导,紧密联系行业(用人单位)岗位群的能力要素,与行业(用人单位)合作共同开发并合理设置课程,构建以职业岗位需求为核心的内容体系,科学地设计课程结构体系,合理地设计在低层次能力的基础上,逐步累积和提高,最终达到较高的综合能力的培养过程(佐证1、2、3、4)。
2.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的职业能力培养特色精明、突出。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以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依据,以法律职业品质培养为基础,以法律应用能力培养为主线,注重法律职业教育的现实针对性和实用性。本专业构建的由基本素质课程模块、专业知识与能力课程模块和职业实践实训课程模块三位一体的课程体系,科学设置课程、教学环节、考核的内容和方式,合理分配课时,突出了知识够用和职业技能的特点,注重对学生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思维等法律品质与个性培养的课程设置。形成了以《民法原理现实务》、《证据原理与实务》、《人民调解实务》和《社区矫正工作实务》为代表的优质核心课程资源(佐证1、2、3)。
3.教学模式的设计,突出以行业(用人单位)为主导,以“工学结合”为切入点,从行业(用人单位)对法律服务人才的需要出发,采用专兼职教师的双向流动讲学和实训双向指导的方式,创建“校所(律师所、司法所及法律服务所等用人单位)互动、专业学习与法律服务一体化”的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学生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培养,全力贯彻“工学结合”的教学过程,以生产性实训基地为依托,实现“对应三个年级,对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分三个阶段进行层次性、阶段性、递进性的‘教、学、做一体化’”的能力培养(佐证1、2、3、4、5、6)。
(二)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1.创建了以学生为主体,能力培养为主线,融“教学、实训、实习”为一体的教学模式。任务项目教学法、分组讨论法、角色扮演教学法、和模拟仿真和真实环境相结合的实践教学情境,通过“教、学、做”的过程,使学生具备从事法律职业的实际工作能力,有效地提高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佐证1、2、3、4、5)。
2.提升和更新教学手段,丰富和充实教学内涵。本专业全体教师均可以通过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实施教学,不少教师还通过博客、电子邮件等与学生进行交流。通过先进的教学手段平台,学生们还可以自由选择适合自己水平的内容,适合自己水平的练习,开展模拟辩论、模拟合议讨论过程、模拟判决等;同时,教师和学生还可以进行对话或通过电子邮件或BBS随时进行案例讨论。这为法律事务专业学生提高基本技能和增强实操性经验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佐证1、2、3、4、5)。
3.积极推进形成性的教学考核方法。专业技能类课程的考核评价,兼顾学生的平时学习表现、知识掌握情况、能力培养三个方面,三者所占比例分别为20%、30%、50%,注重强化学生的能力训练与培养,弱化纯理论知识考核。具体的考核方案采用定性和定量标准,并尽可能将定性指标定量化(佐证1、2、3、4、5)。
(三)实践教学
1.设计了科学可行、运行有效的实践教学体系。本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是由课程实训、综合实训及毕业实习三部分所组成(仅后两项占课程总学时的43%以上),实践课时达50.47%(佐证1、2、3、4、5)。
2.课程实训包括课内训练和生产性独立实训,生产性校内独立实训课时约230学时,课程实训约268学时,生产性独立实训占课程实训的85%。同时注重学生的综合实训和毕业实习教学,体现了法律职业教育的开放性、实践性和职业性;突出了法律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学生在职业技能方面得到了锻炼,培养了学生的法律咨询技能、代理诉讼技能、代理非诉讼技能、人民调解技能以及律师实务技能等五大法律专业基本应用能力(佐证1、2、3、4、5、6)。
3.顶岗实习教学安排在第五学期,安排学生到以广州为中心的各市司法所、相关律师所进行顶岗实习,通过顶岗实习,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和职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综合职业素质(佐证1、2、3、4、5)。
4.实践教学环节管理到位。为严格落实实践教学任务,实现实践教学目的,每一类每一项实践、实训、实习教学都有实施计划,明确实训实习的地点、内容、目的、时间、方式、要求、鉴定、考核、总结等内容。确保了实践教学目的的顺利实现(佐证1、2、3、4、5)。
(四)教研教改成果
教学改革与建设是保障专业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保障教学与社会需求同步的重要措施。只有通过教学改革和建设,才能适应高职院校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
1.积极开展教改活动。围绕“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这一人才培养目标,积极探索并构建了以实训课、技能课为中心的“仿真实践教学”模式。在《广东教育》上发表的《高职法律事务专业设置的总体思路》一文获广东省高职教育成果二等奖。广东省级科研课题《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专题调研》、司法厅的《人民调解教程》课题,及时运用到高职法律教育活动中,获得了效果。自编并出版了高职特色突出的教材10余本,其中《人民调解实务》被确定为全国政法干警示点改革专用教材(佐证1、2、3、4、5)。
2.教改成果显著。本系教师不仅在教研教改方面付出了积极的努力,而且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高职法律事务专业设置的总体思路》一文获广东省高职教育成果二等奖,《人民调解实务》和《社区矫正工作实务》两门精品课程分别于2010、2011年通过了司法部教职委的评审(佐证1、2)。
(五)产学研结合
学研结合是高职教育中培养具有创新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有效教育模式,是现代高等教育的内在要求和教学质量的有效保障手段。因此,我系从专业的自身特点出发,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适合我系高职高专教育发展校企结合的新路子,以岗位的需求、工作的需求、未来发展的需求为目标,在教学改革与建设等方面注意与实践单位的合作,充分发挥实践部门的作用,充分体现了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特点。
1.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和规模、实习实训、社会服务及经验交流等方面形成了长期合作的有效机制。如:设立的校企合作的专业指导委员会中有行业专家成员,且专题会议充分征求实践部门的意见;聘请实践部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作为兼职教师担任授课教师,指派多名有教学经验、教学水平和一定科研能力的教师到基层单位挂职、授课,以及开展兼职律师执业等。这项合作已成常态(佐证1、2、3、4、5、6)。
2.在开展社会培训方面,为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构建人民调解大格局,化解民间纠纷,建设和谐、幸福广东,法律系教师仅2010、2011年就为全省司法所长和人民调解员进行民间纠纷调解技能培训均超过千余人,超过了本专业的在校生人数,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强化专任教师的一线工作技能,每年有20多名专任教师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兼职开展律师执业活动(佐证1、2)。
3.非学历性的职业技能和岗位培训方面。法律事务是一各特定行业,无法开展职业技能考证,将在后面的4-1-1职业资格证书处述及,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所致。尽管如此,但在岗位培训方面,本专业教师做了大量工作。如:为全省上千名司法所长和数以千计的人民调解员讲授“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与发展趋势”、“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等专题内容,为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构建人民调解大格局,化解民间纠纷,建设和谐、幸福广东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在行业系统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佐证1、2)。
(六)教学管理
为规范教学管理工作,法律系在学院建立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教学管理机构的基础上,制定了本系严格的教学管理制度,教学基本文件齐备,管理制度健全,并设置了健全的教学管理机构,定期检查教学秩序。多年来,本专业教师没有发生过任何教学事故,教学秩序良好。不仅院、系、教研室职责分工明确,而且教学档案资料齐全、分类科学、收集完整。
档案的内容包括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教师授课计划、教案、参考资料、教材、教学课件、说课课件及其他文件等,对该教学档案资料实行规范管理,统一保存于系办公室,作为教学指导、检查、考核的依据。建立和完善教学档案制度,不仅可以保障教学改革有条不紊地进行,而且,做到了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佐证1、2、3)。
四、人才培养质量
(一)职业能力与职业素质培养
根据我院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本专业坚持以学生法律应用能力培养为核心,注重政治素质、人文素质、体能素质的全面提高,强调职业知识、素质和能力的协调统一。近几年来,为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其它部门输送了一批批具有较好法律基础、较强法律应用能力的、职业品质和专业技能并重的法律人才。学生的职业能力与综合素质得到了社会的好评。
1.突出职业核心能力——法律应用能力的培养。一是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入学教育;二是理论教学注重与社会现实有机结合;三是强化实训与模拟教学。近年来,教学计划已经将实训教学的比例提高到50.47%。有计划安排模拟法庭操练,组织学生到法院旁听,以及到司法所、律师事务所观摩实习。通过上述举措,着力培养学生法律咨询技能、代理诉讼技能、代理非诉讼技能、人民调解技能、律师实务技能等专业基本应用能力(佐证1、2、3)。
2.强化学生综合技能——语言、文字、协调及其自学诸能力的培养。配合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积极学生参加学院系及社会组织举行的各种演讲、征文、书法、摄影歌舞比赛和其他各种社团活动,强化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书写组合能力、信息处理能力以及人际协调能力、自学能力。多人在省级书法、摄影比赛中获奖,有数十人次人在学院的各类比赛中获奖。比如:每学年都有数十人在“调解技能”、“诉讼技能”、“咨询服务技能”大赛中获奖;10级法律事务专业的同学全情投入广州市第三届高校辩论联赛活动。在该次活动中,法律事务专业派出的选手代表学院参赛,并获得团体“季军”;徐润泽同学在初赛中获得“最佳辩手”称号,在复赛中该同学又获得“优秀辩手”称号。
为了帮助和便于学生就业,学院为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除了组织英语、计算机资格考试外,还专门增设了“亚伟速录技能”课程,使得相当数量的学生通过参加行业考试取得了“亚伟速录等级证书”。促进了学生就业(佐证1、2、3、4、5、6)。
3.基本素质方面,本专业对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形成了以职业素质教育为核心、警务化管理为依托、第二课堂为补充的三位一体教育体系(佐证1、2、3)。
(二)毕业生就业与社会声誉
1.法律事务专业建立于2005年,立足于司法行政系统,以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及社区、企事业法律事务工作等就业岗位的需要为出发点,以实现学生充分就业并胜任基层法律事务工作为目标,以全面提高学生职业技能为本位,注重学生法律意识、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整体提升,培养具有较高职业能力和发展能力的技能型法律人才。为了促进学生就业,提高就业率,在学院招生就业办的统一组织下,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与行业共同研讨专业的设置、培养目标、规模及考核评价等内容,并经常深入用人单位进行跟踪调查,不断完善和调整人才培养方案,以适应行业的发展,满足社会的需求,促进学生就业(佐证1、2、3)。
2.经多年的建设,本专业已经初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在法律事务专业的基础上又增设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和法律文秘方向。目前在校学生945名,每年的毕业生人数都在500人左右。2010年新生报到率为87.10%,2011年新生报到率为82.11%。在同类院校同类专业中居于较高水平(佐证1、2、3)。
3.为了使学生能够更好的就业,首先成立了招生就业工作指导办公室,并在教学计划中设置了就业指导课,对毕业生进行系统的就业指导;其次开展系列就业指导专题讲座,涉及求职技巧、就业观念等多方面内容;第三为了拓宽学生的就业领域,我们在法律事务专业的学生中推行“双证书”制度,多数毕业生在毕业时均取得了亚伟速录等级证、驾驶证等证书,提高了学生的就业能力。
通过以上措施,近两年法律事务专业学生就业率达到80%以上,专业对口率达到40%以上(佐证1、2、3)。
4.毕业生社会声誉。近三年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评价的优秀率已达34.29%,满意率97.4%,称职率100%,用人单位反馈的信息说明,各用人单位对我系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成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普遍认为我院毕业生品德高尚,具有吃苦耐劳、扎实严谨、诚实守信、无私奉献的工作作风,具有互相帮助、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具有较全面的法律素养,尤其具有较强的法律分析和实践运用能力,参加工作后能够够较好地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能够很快地适应基层法律事务工作的需要(佐证1、2、3、4)。
五、专业特色建设情况
法律事务专业的设置,顺应了广东经济发展的状况和法律服务行业的发展趋势,专业培养目标定位准确;实行警务化管理模式,不仅注重学生专业技能培养,更注重学生职业品格塑造;构建的科学合理的专业课程体系,充分体现了高职法律教育的要求;创设的“校所互动、专业教育与法律服务一体化”的模式,建立了以校内模拟法庭等综合实训场为主体、校外以司法所为主体的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密切与港澳地区司法界合作与交流,充分体现了地缘优势。目前已为企业、乡镇(社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院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培养人才近千名。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达90%以上,走出了一条适合法律事务专业生存和发展的新路子(点击此处阅读专业特色情况详细内容)。
六、专业与产业发展适应情况
法律事务专业属于教职成[2011]11号文件规定的产业支撑型,是为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出业绩”的优秀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专业,在培养基层社会管理人才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法律事务专业主要培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人民调解人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法律事务专业是我院的示范性专业。建立于2005年,在原来律师公证专业和工商法律专业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的需求成立了法律事务专业,经过七年来的建设,专业已经初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目前在校学生945名,每年的毕业生人数都在500人左右,2010、2011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分别为87.28%、78.51%,,2010级、2011级新生报到率分别为87.10%、82.11%。我院法律事务专业培养的学生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扎实的法律知识功底和一定实务工作能力,受到各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总体来看,我院法律事务专业是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一个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专业(点击此处阅读专业与产业发展适应情况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