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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业建设规划总体目标
根据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能力的基本要求,结合我省基层司法行政单位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的人才需要,通过加强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体现高职教育理念,注重职业岗位能力和职业素质培养,力争在专业培育期内将法律事务专业建设成在人才培养模式、办学条件、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设置、师资力量、行业合作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优势突出、行业接受度高、社会声誉好的重点专业,形成优秀技能型法律应用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
二、专业建设规划具体目标
1、坚持面对基层、与行业需求对接的正确的专业定位,并形成紧扣行业发展趋势、适应职业岗位人才需求变化的专业建设动态调整机制。
2、以行业为主导,构建“工学结合、校所合作、订单培养、双主体育人”的人才培养模式,实行校所联合教学,实现全方位多渠道富实效的行业合作。
3、因应职业岗位技能培养所需进行专业课程设置,形成符合高素质法律应用型专门人才成长规律的课程体系。
4、循工作任务驱动、工作过程导向、学做一体的原则设计教学内容,力争建设一批有司法警官职业教育特色的精品课程、编制一系列能满足高职法律事务教育需求的特色教材。
5、建设和完善一批功能齐备、工位足够、运行良好的开放型专业实训基地。
6、实行专兼职教师双向流动讲学、双向实践指导,注重教师实践指导能力的培养和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维护,形成一支由专家型人才带头、专业知识丰富、实践指导本领过硬的懂行的师资队伍。
7、推行学生双证书制度,积极帮助学生取得行业相关资格证书,并尝试与广东省司法厅合作探索基层法律实务职业标准,推动区域性基层法律实务职业证书的制度建设。
8、深化教学与考核制度改革,建立第三方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制度,培养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式转变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三、专业建设规划思路
本专业建设规划的设计立足于专业实际和本院条件,同时充分考虑区域社会的人才需求和能够利用的行业资源,以求专业建设规划切合实际,行得通,能实现,并留足发展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