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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建设基础
法律事务专业基于社会对基层法律应用人才的需求而设立。目前,基层法律事务岗位群分布于基层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农村和城镇社区的法律服务机构和人民调解机构、中小企业等处,这些岗位需求与偏重理论研究型的法学院校毕业生不匹配,而是适合于经过法律职业教育模式培养出来的法律应用型人才,并且,岗位人才需求数量庞大,如:仅是广东一省就形成了拥有1600多个司法所和3000多个法律工作站等基层法律工作组织的网络。我院的法律事务专业正是在区域社会对基层法律事务应用型人才需求巨大的行业背景下应时而生,法律事务专业建立于2005年,经过七年建设,本专业已经发展了司法文秘、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多个专业方向,为基层法律事务岗位培养了大量的高素质法律应用型专门人才。
2、专业定位
法律事务专业属于《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通知》(教职成〔2011〕11号)规定的产业支撑型专业,担负着为农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社会服务业等领域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出业绩的优秀高端法律应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重大使命。我院法律事务专业定位于:面向社会,适应行业需求,培养满足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机构、社区和企事业单位需求的、牢固掌握基层法律事务职业岗位所需的基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服务一线的优秀高端技能型法律应用专门人才。专业设置和培养目标根置于基层,坚持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与行业发展相适应,瞄准对应层次的人才需求,使人才知识结构、人才素质和技能水平与行业需求无缝对接,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源支撑。
3、专业建设调整与完善
为密切联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使人才培养效果与职业岗位需求同步,本专业建设注重适时调整与不断完善,已初步形成了专业建设动态调整机制,通过与广东省司法厅等司法行政机构频密的人才需求信息沟通、每年定期进行的人才市场需求调研,我们及时掌握了人才需求在量和质各方面的变化,并据以对本专业建设方向和课程设计进行调整,使专业建设不断趋于完善,如2008年本专业新设了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两个培养方向,2009年新设了司法文秘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