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过20年来的实践,已形成了一套科学的运行模式,其特点是:1、目标是全面综合性的。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全面地包括了预防和惩罚违法犯罪行为,预防和处置治安事件、治安事故,教育、改造违法犯罪人员,逐步限制和消除产生违法犯罪的土壤和条件。强调打击和预防的结合,强调治标与治本的结合,原则是“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2、核心是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3、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原则。4、依法采用多种多样手段。综合治理包含的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工作必须纳入法制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5、坚持群防群治的群众路线。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加快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措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新时期“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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