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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国家机关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法律尊严、保障审判执行和法律监督工作顺利进行的司法保障力量,是具有武装性质的特殊群体,是中国人民警察一独立警种,有着特定的组织建制、工作职责。承担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监督检察机关特定的司法任务,并以国家审判、监督检察工作为中心,全面服从、服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监督检察工作。 2003年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在全国同类院校率先设置司法警务专业。司法警务专业自设置起学院就将其作为主干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该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大专文化程度,掌握司法警察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较强的司法警察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司法警察一线工作岗位,适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岗位、也能基本适应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岗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等应用型人才。…… |